保险垫付18000用完了谁垫钱?这是很多车主关心的问题。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保险公司垫付的18000元用完了,还需要由车主自己承担超出部分的赔偿责任。
具体来说,保险公司垫付18000元用完了,谁垫钱主要取决于以下几个因素:
- 责任划分:如果事故是车主全责,那么超出18000元部分的赔偿责任由车主自己承担。
- 第三者责任:如果事故是第三者全责,那么超出18000元部分的赔偿责任由第三者承担。
- 交强险和商业险:如果事故涉及交强险和商业险,那么超出18000元部分的赔偿责任由交强险和商业险按比例承担。
如果事故是车主全责,那么车主需要自己承担超出18000元部分的赔偿责任。车主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 自己支付:如果车主有能力,可以自己支付超出部分的赔偿责任。
- 申请贷款:如果车主没有能力支付,可以向银行申请贷款。
- 寻求法律援助:如果车主认为自己受到不公平待遇,可以寻求法律援助。
如果事故是第三者全责,那么第三者需要承担超出18000元部分的赔偿责任。第三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 自己支付:如果第三者有能力,可以自己支付超出部分的赔偿责任。
- 向保险公司索赔:如果第三者没有能力支付,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
如果事故涉及交强险和商业险,那么超出18000元部分的赔偿责任由交强险和商业险按比例承担。交强险和商业险的赔偿比例可以根据保险合同约定。
总而言之,保险垫付18000元用完了,谁垫钱主要取决于事故责任划分、第三者责任、交强险和商业险等因素。车主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及时了解事故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