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通知》(中办发〔2021〕12号)的规定,省部级领导干部的退休年龄是:
- 正职一般不超过65周岁,副职一般不超过60周岁。
其中,中央和国家机关部长、副部长,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书记、省政府省长、副省长,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和法院、检察院主要负责人,正职一般不超过65周岁,副职一般不超过60周岁。
担任厅局长一级的干部,一般不超过60周岁。
其他干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规定是一般性的,具体退休年龄还要根据实际情况灵活掌握。例如,对于身体健康、工作能力强的领导干部,可以适当延长退休年龄;对于身体健康状况不佳、工作能力下降的领导干部,可以提前退休。
- 省部级领导干部的退休年龄是固定的吗?
答案是否定的。省部级领导干部的退休年龄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掌握的,一般为65周岁或60周岁。
- 省部级领导干部可以延长退休年龄吗?
答案是可以的。对于身体健康、工作能力强的领导干部,可以适当延长退休年龄。延长退休年龄的具体条件和程序由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 省部级领导干部可以提前退休吗?
答案是可以的。对于身体健康状况不佳、工作能力下降的领导干部,可以提前退休。提前退休的具体条件和程序由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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