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帮助其再就业的社会保障制度。失业保险金是失业保险待遇之一,是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的基本经济保障。
成都失业金领取条件
根据《成都市失业保险条例》,符合以下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 已参加失业保险,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累计满1年的;
-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 已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成都失业金标准
根据《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全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成人社发〔2023〕1号),自2023年4月1日起,成都各区(市)县失业保险金标准统一按照当地人民政府确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90%执行。
具体标准如下:
- 四川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890元;
- 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773元。
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
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如下:
- 失业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失业登记证、劳动合同(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等材料,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 失业人员办理失业登记后,符合申领条件的,可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失业保险金申领申请。
-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审批通过。
-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将失业保险金发放至失业人员指定的银行账户。
注意事项
-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参加失业登记和就业培训。
-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如有就业,应当及时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报告。
结语
失业保险金是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的基本经济保障,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人员应了解相关政策规定,按时申领失业保险金,保障自身基本生活。